97年9月27日學術處會議通過
98年2月21日學術處會議通過
- 中華民國物理學會為提昇國內物理領域大專生參與研究,並肯定、鼓勵其研究成果,特訂定本辦法。
- 獎勵對象為國內在學或截止日期前二年內之大專生。申請人或指導教授應為本會會員。
- 推薦資料包括:
- 已接受發表之一年內論文。
- 指導教授或系主任推薦函乙封。
- 被推薦人個人資料 (包括研究貢獻之自述說明、學歷、著作目錄、及身份證影本)。
- 本學會每年8月31日前接受各校推薦,逾時不予受理。
- 大專生優良論文評審委員會之成員由學術委員會遴選。
- 被推薦之論文經由學術委員會遴選評審委員會評選,選出至多六名最優秀者於物理年會中表揚,並頒發獎牌及獎金各壹萬元。另外選出佳作若干名,於物理年會頒發獎狀。
- 本辦法經本學會學術委員會同意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